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养老中心生活护工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广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岳峥,*明芳,田晓丽 | ||
总成交金额 | ¥0.******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段**-**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浙江*替护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1,***,***.**元 | 下浮:**.****%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浙江*替护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其他医院服务 | 生活护工服务 | 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养老中心入住人员和住院病人生活护理服务等相关工作。采购人病房范围具体指:采购人所属需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各病区等相关工作。 | 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 3年,合同*年*签,在当年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续签下*年合同。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履行合同、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入住人员和医护人员以及社会满意度低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 符合国家、地区、相关行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考核**分以上。 |
岳峥、*明芳、田晓丽(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年成交总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规定下浮**%标准收取,*舍*入取整数金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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