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年大连商品交易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肇农农〔****〕***号)要求,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保险+期货”项目,我局于****年8月**日发布了《关于参加肇庆市****年“农民收入保障计划”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各生猪、蛋鸡养殖场(户)按照方案申报流程的要求,自主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申请参保。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复核,本次项目共计有**场次养殖场符合补贴条件,共计保费****,各级补贴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6月7日至6月**日,共7天,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高要区畜牧兽医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自报单位名称和书面加盖公章及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附件:肇庆市高要区政策性生猪**保险、猪饲料成本**保险财政补贴明细汇总表.****
区畜牧兽医局联系电话:****-*******
人寿保险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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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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