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蕲春县清水河至蕲州段改扩建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蕲春县清水河至蕲州段改扩建工程(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省外可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说明:本项目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主要有混泥土、沥青混泥土、砂石料、钢筋、管涵、水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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