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于****年**月9日上午**:**在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北校区行政楼*楼会议室进行开启,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
预中标单位:************。
公示期:自****年11月**日至****年**月**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遴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单位的依据。
特此公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委****-********
保卫处****-********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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