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供热期灰渣系统运维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征集条件
********************-****年度供热期灰渣系统运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元;征集人为****************。本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征集方式为邀请征集。应征人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供应商库内选择。
*、项目概况和征集范围
2.1 项目名称:********************-****年度供热期灰渣系统运维项目
2.2 工作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号(总厂)、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号 (热源*分厂)
2.3 工作内容:哈投热电厂总厂4台**兆瓦热水锅炉和热源*分厂5台***兆瓦热水锅炉的灰渣系统设备设施的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详见《********************-****年度供热期灰渣系统运维项目书》、《****************安全协议书》
2.4 最高应征限价:***元
2.5 计划工期:****年**月至****年4月
*、应征人资格要求
3.1 应征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服务能力及经验。
3.2 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征;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应征。同*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应征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应征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应征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应征将被否决。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3.4应征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指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前*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应征将被否决。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5应征人须在国家税务总局网对本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进行查询,如被列入名单的,其应征将被否决。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
四、应征文件的递交
4.1 应征文件一份,应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左侧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活页装订或者订书器直接装订的将被否决。不按本条款要求装订的,其应征文件将被否决。装订后,密封递交。
4.2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8日 9时 00 分。
4.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投递递交。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哈投热电厂经营管理部,联系人:王艺霖18246177903
4.4 投递递交应征文件的,以应征文件接收时间为准,请各应征人注意递交时限。
4.5潜在应征人在递交应征文件时应包含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
(8)应征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9)应征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指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前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
(10)应征人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网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11)应征人须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五、应征评议时间及地点
评议时间:2023 年 9月 8 日 9 时 30 分
评议地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 133 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8246177903。
七、成交规则
在以上所提到的资质资格、报价文件制作、技术要求等都符合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八、其他
1、报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议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报价:
(1)报价文件没有对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采购人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报价人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应当否决其报价: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评议委员会对报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报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议委员会的要求。评审专家由哈投热电厂各专业人员组成。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示期内向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纪检监察审计室提出。
纪检监察机构: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纪检监察审计室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0451-85920082
****************
****年*月*日
附件:
应 征 方 诚 信 承 诺 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征集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征集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带给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应征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应征活动中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应征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3.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
4.我方一旦应征成功,将严格按照应征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工期、工作内容等资料组织实施,如与应征文件不符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5.我方一旦应征成功,将及时与贵方签订合同。
特此承诺
应征方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哈投热电厂2023-2024年度供暖季
灰渣系统运维项目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
项目名称:哈投热电厂2023-2024年度供热期灰渣系统运维项目
甲方:*************
乙方:服务提供商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等:
1.1工作内容
哈投热电厂总厂4台70兆瓦热水锅炉和热源一分厂5台116兆瓦热水锅炉的灰渣系统设备设施的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1.1.1工作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总厂)、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03号 (热源一分厂)
1.1.2运行维护设备范围
1.1.2.1.运行维护设备范围:负责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灰渣系统设备设施的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总厂水炉车间:刮板式输渣系统(4套),炉下渣斗(4个)、输渣槽(4个)、存渣斗(4个)、鳄式闸门(10台)、细灰管每台炉12根共48根、气力输灰系统(4套)设备系统、石膏排放的所有巡视、检查维护、迎峰、防寒防冻、防火防爆、设备治理、试验、检测、保养、配合抢修、文明生产等都包含在内。
热源一分厂:#1-#5号炉冷渣机(11台)、输渣水平皮带机(4台)、输渣倾角皮带机(4台)、斗式提升机(4台)、渣罐(2套)、气力输灰系统(5套)、灰罐(2个)设备系统的所有巡视、检查维护、迎峰、防寒防冻、防火防爆、设备治理、试验、检测、保养、配合抢修、文明生产等都包含在内。
1.1.2.1.1总厂水炉车间及热源一分厂灰渣系统所辖的主要采暖设备维护。
1.1.2.1.2总厂水炉车间及热源一分厂生产区域内发生的零星工作,如放电缆、搬运物资、捅煤、文明生产等工作。
1.1.2.1.3总厂水炉车间及热源一分厂灰渣系统的配合性检修工作。
1.1.2.2运行工作范围
甲方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1.1.2.2.1输渣系统的运行、检查、卫生
1.1.2.2.2输灰系统的运行、检查、卫生
1.1.3.运行维护设备分工分界点
1.1.3.1.运行输渣分界点:
热源一分厂:输渣系统工作以下渣管开始至渣罐为止;下渣管一冷渣机一输渣水平皮带一输渣倾角皮带一输渣斗提一渣罐。所有输渣系统的(巡视、检查维护、卫生打扫、杂物清理、消防、取样)全过程工作。
总厂水炉车间:炉下渣斗-输渣槽-捞渣机-存渣斗-鳄式闸门。炉排下细灰斗-细灰管-输渣槽-捞渣机-存渣斗-鳄式闸门-渣车。石膏斗-鳄式闸门-渣车
所有输渣系统及石膏排放的(巡视、检查维护、卫生打扫、杂物清理、消防、取样)全过程工作。
1.1.3.2. 运行输灰分界点:
热源一分厂:输灰系统工作以除尘器灰斗开始至灰罐为止;灰斗一进料阀一仓泵一出料阀一输灰管道一灰罐。所有输灰系统的(巡视、检查维护、卫生打扫、杂物清理、消防、取样)全过程工作。
总厂水炉车间:灰斗-插板-给料机-绞龙-仓泵-输灰管道。所有输灰系统的(巡视、检查维护、卫生打扫、杂物清理、消防、取样)全过程工作。
1.1.3.3. 后勤管理界面划分:乙方自身承担通勤(车)、办公及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打印纸、办公桌椅等一切与办公有关的物品)、生活用车;乙方自行解决非工作期间住宿及就餐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厂内工作期间就餐及住宿,洗澡,更衣箱由甲方提供)
1.1.4乙方工作内容(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此):
1.1.4.1.运行维护工作总体要求:乙方应本着确保系统安全、环保、经济运行和文明生产的原则主动完成本标段范围内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1.1.4.2运行工作内容:
1.1.4.2.1灰渣系统设备及附属系统运行工作。
1.1.4.2.2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负责灰渣系统的设备卫生清扫等;负责运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运行人员使用的值班室、集控室、交接班室等文明生产工作。
1.1.4.2.3负责灰渣系统落地灰渣清理工作,含冷渣机区域范围、渣沟、输渣系统铁板、仓泵室等落灰渣清理工作。
1.1.4.2.4 负责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1.1.4.2.5负责灰渣系统运行期间,按照哈投热电厂《锅炉运行规程》及《灰渣值班员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总厂水炉捞渣机的启停工作和总分厂灰渣系统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
1.1.4.2.6负责灰渣系统所有场所的照明运行工作及照明灯具表面灰尘的清理工作。
1.1.4.2.7负责配合维护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消缺,并协助做好设备消缺后的验收工作。
1.1.4.2.8负责灰渣系统所有设备外表面清扫工作,并符合有关标准。
1.1.4.2.9配合甲方完成季节性工作(如春检、秋检、冬季防寒防冻、各项安全大检查等)。
1.1.4.2.10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完成班组建设,各种相关记录工作。
1.1.4.3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1.1.4.3.1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设备巡视(指巡查、数据收集、录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养及定期检查试验工作。
1.1.4.3.2运行范围内各种运行工况下设备(系统)的缺陷消除。抢修、检修后自检和试验(如;转机试转、测振;)等工作。
1.1.4.3.3运行范围内设备滤网清洗及全部补油、换油、脂及滤油工作。
1.1.4.3.4运行所需材料领取过程中的起重、搬运等工作。
1.1.4.3.5运行区内新增设备系统的维护工作。
1.1.4.3.6运行范围内设备各种标志、标牌、设备铭牌的维护和完善工作。
1.1.4.3.7运行范围内设备文明生产、停用期间的保养、保洁和防护等工作。
1.1.4.3.8落实承包设备范围内的“二十五项反措”、 “安全性评价”、“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技术监督”等管理工作中提出的整改工作。
1.1.4.3.9运行范围内电缆桥架、电缆槽盒积煤积粉清理及电缆孔洞、防火墙的封堵工作。
1.1.4.3.10配合甲方提出所运行范围内设备小修、临检、抢修计划项目和技术方案以及材料、备品、备件计划。
1.1.4.3.11承包区域内所有的给排水、暖气等维护的配合工作。
1.1.4.3.12配合甲方完成季节性工作(如春检、秋检、冬季防寒防冻、各项安全大检查等)。
1.1.4.3.13完成甲方交给的临时任务,包括承包范围外甲方指定的临时性工作,但不仅限于此。
1.1.4.3.14生产区域内设备清冰雪工作。
1.1.4.4 本标段维护工作范围内设备各项定期检验、试验、测试等常规工作(不包括甲方委托技术监督单位负责的检验、试验、测试工作)。
1.1.4.5 本标段范围内设备设施及基础(含管道)的文明卫生工作;乙方办公、值班场所的卫生工作。
1.1.4.6 本标段范围内设备及设施的疏通、清淤清堵工作。
1.1.4.7 本标段范围内设备的防小动物、防风防雨防雷、防寒防冻防滑、防汛、防火、防暑降温等工作。
1.1.4.8 本标段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卫、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工作。
1.1.4.9本标段范围内因生产需要后续增加的设备的维护工作属本标段,不另外增加费用。
1.1.4.10由设备运行造成铭牌、标志、标识;安全标识的丢失或不清,应由乙方负责补齐,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1.1.4.11 负责更换废旧物资的回收并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1.1.4.12 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1.4.13 人员必须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相关知识,执行“两票三制”;
1.1.4.14人员必须掌握基本工作技能和工作中的危险点,做好自我防护;
1.1.5配合性工作
本标段范围内设备维护、试验、测试需要的各种辅助工作和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1.5.1. 焊接、测绘、钳工、金属检验、起重吊装和二次搬运、土建配合工作(含开挖、回填、绿化恢复、打洞开孔、孔洞封堵等)、油漆、防腐、保温拆装、临时照明、临时电源等工作;
1.1.5.2. 生产物资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和领用,生产物资(包括甲方需要的所有物资)的装卸、起吊、绑扎和二次搬运;
1.1.5.3.本标段范围内起重设备设施载荷试验所需配合工作
1.1.5.4.本标段范围内第三方工作的监护、配合工作。
1.1.6管理性工作
1.1.6.1 根据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实施安全监察。
1.1.6.2 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配合编制设备维护检修的技术方案、检修文件包、各种报告、台帐等。
1.1.6.3 按照要求向甲方递交综合性年度和月度报告,总结上一年/月的维护、安全、事故、试验的情况并做必要的分析。按照要求向甲方递交工作报告。
1.1.6.4 按甲方要求配合编制合同范围内的各种相关材料。
1.1.6.5 有关设备的配合报验工作。
1.1.6.6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班组管理工作,建立并及时完善班组台帐(设备台帐、安全台帐、班组建设台帐、班长日志等)。
1.1.6.7 开展各种安全大检查、文明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性检查和专题性检查。参加上级布置和甲方开展的与生产相关的检查、活动以及甲方邀请的各项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完成生产范围内行业、集团公司开展的各种活动,如对标、风险评估、达标创优、精细化管理、贯标等。以及上述工作提出的整改任务。
1.1.6.8 协助甲方处理应急事件。
1.1.6.9 负责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工器具、警告牌、安全围栏、材料等的保管工作。
1.1.6.10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其它相关工作。
1.2技术要求:
1.2.1对乙方的工作一般要求
1.2.1.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甲方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管理,接受甲方单位依照对维护工作的考核办法及其他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的考核;
1.2.1.2. 乙方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两票”等管理制度;(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两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
1.2.1.3. 乙方制定的岗位规范、管理规范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1.2.1.4. 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档案资料应按甲方标准记录完整,妥善保存,及时归档;
1.2.1.5. 乙方认真巡视并发现设备缺陷,统计准确、汇报及时、处理得当;
1.2.1.6. 乙方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专业分析讨论会、生产调度会等各种会议,并完成会议安排的任务;
1.2.1.7.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发生人为原因导致的设备损坏事故;
1.2.1.8. 当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乙方应无条件地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分析;
1.2.1.9. 乙方所有人员须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进驻;
1.2.1.10. 乙方对运行主要人员的调整须经甲方同意;
1.2.1.11. 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1.2.1.12. 乙方现场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设备、工器具、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要求,并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1.13. 生产生活区域应严格执行有关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2.1.14. 乙方应保证工作现场照明充足,以利于运行维护。
1.2.1.15. 现场生产及办公区域必须按消防及安全规定使用安全设施及用具。
1.2.1.16.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佩戴统一标志(乙方自行负责)。
1.2.1.17. 乙方指定的联系电话应保证24小时随时接听,在接到甲方的任务通知后,应在白天20分钟、夜间40分钟内抵达现场并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1.2.2安全管理
1.2.2.1.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交通责任事故;
1.2.2.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网并认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安监人员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作用;
1.2.2.3.制定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执行,防止事故发生;
1.2.2.4.当发生事故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使事故责任者及运行人员受到教育,做好防范措施;
1.2.2.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开展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保证现场工作人员和其它人员的安全,确保设备、系统安全运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设备损坏,概由乙方负责并处理善后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6. 乙方必须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针对性三措两案”并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进行危险点和安全措施交代。
1.2.2.7. 乙方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授权。确保其员工具有完成承包项目所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培训授权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查结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不合格的员工,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2.2.8. 乙方的日常管理、考核由甲方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察保卫部、总厂燃料车间、一分厂负责,按照甲方的制度执行管理考核。
1.2.2.9. 乙方的工作票的工作许可人资格必须经甲方通过考试确认,工作票执行中的相关事项依据《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有关工作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1.2.2.10.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由乙方按国家、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规定配备齐全、统一、规范。
1.2.2.11. 乙方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报请当地劳动部门或有资质的部门检验后方可使用。
1.2.2.12. 乙方的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人员技术档案应报甲方安全监察保卫部备案。
1.2.2.13.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全员驻厂值守,保证在岗率100%按照甲方的制度执行。
1.2.3可靠性指标管理
1.2.3.1.不出现责任非停;
1.2.3.2.不出现责任非计划降低出力。
1.2.4文明生产管理
1.2.4.1.执行甲方相应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1.2.4.2.按照甲方整体要求,所负责的区域应符合6S(6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ECURITY)。内容如下:
1、整理(SEIRI)——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有必要和没有必要的,除了有必要的留下来,其他的都消除掉。目的: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2、整顿(SEITON)——把留下来的必要用的物品依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加以标识。目的: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寻找物品的时间,整整齐齐的工作环境,消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3、清扫(SEISO)——将工作场所内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地方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的环境。目的:稳定品质,减少工业伤害。
4、清洁(SEIKETSU)——将整理、整顿、清扫进行到底,并且制度化,经常保持环境处在美观的状态。目的:创造明朗现场,维持上面3S成果。
5、素养(SHITSUKE)——每位成员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遵守规则做事,培养积极主动的精神(也称习惯性)。 目的:培养良好习惯、遵守规则的员工,营造团队精神。
6、安全(SECURITY)——重视成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患于未然。 目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环境,所有的工作应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管理要求;
1.2.4.3.工作人员应按照甲方有关要求正确着装并佩带胸卡;
1.2.4.4.生产台帐、记录和各种数据记录准确、及时、完整,文字工整。
1.2.4.5.文明生产基本标准:设备、地面无油渍、无灰尘,物见本色。
1.2.4.6.设备表面卫生每天至少清擦一次。
1.2.4.7.各配电箱、电缆槽、电缆桥架,至少每15天全面清扫一次。
1.2.4.8.在有参观活动时,接受甲方安排,对卫生区域全面清扫。
1.2.4.9.因设备漏油造成的污染随时清理,保持干净。
1.2.4.10.乙方应随时保持所负责所辖设备的整洁与卫生,工作及生活产生的垃圾要放入垃圾箱内。
1.2.5培训管理
1.2.5.1.乙方要制定严格的培训计划,由甲方批准后执行;
1.2.5.2.不断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
1.2.5.3.乙方应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岗位动态管理;
1.2.5.4.乙方应定期举行反事故演习、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完成考问讲解和技术问答栏。
1.3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1.3.1组织机构及定员
1.3.1.1. 乙方必须建立具有适应现代管理机制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作为常设电厂的工作管理机构,相当于甲方的下属部门纳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但不视为甲方与乙方、乙方的雇员建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等人身关系,甲方管理乙方的人员系基于本合同。乙方统一执行甲方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供热期运行、24小时昼夜服务,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1.3.1.2. 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岗位设置应与甲方的岗位设置保持对应。项目部应根据甲方生产需要配置足够人员,以满足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项目部岗位基本配置及要求见下表,项目部的人数不得少于以下人数。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说明
管理人员 项目部经理兼安全员 1人 负责外委队伍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工器具定期检验、承包范围内运行、设备维护等工作。
灰渣值班员 12人 熟悉灰渣系统,经过灰渣设备检修培训,熟知灰渣系统的整个工艺流程及设备构成和性能,掌握一定的机械、电气、仪控方面的知识。
共计:13人
注:工作时间未单独注明的均为2023年-2024年度供热期
1.3.2人员要求
1.3.2.1.为确保甲方正常生产,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乙方需在配备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管理、技术和生产人员。乙方必须明确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能长期住在现场的、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的项目经理;
1.3.2.2.乙方人员配备齐全,满足生产运行的需要,同时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其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更换须经甲方对应业务部门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任何不合适的人员;
1.3.2.3.所有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提供有资质的医院做出的职业病健康体检报告;
1.3.2.4. 项目部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
1.3.2.5. 项目经理必须是乙方正式员工。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电厂时间不少于合同期的90%,请假须通过甲方同意。
1.3.2.6. 带队项目经理:熟悉灰渣系统,具备三年以上电厂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电厂管理和安全管理经验,熟知灰渣系统的整个工艺流程及设备构成和性能,具备一定的机械、电气、仪控方面的知识,能熟练阅读相关的专业图纸,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完成日常工作。
1.3.2.7. 值班员:熟悉灰渣系统,经过设备检修培训,熟知灰渣系统的整个工艺流程及设备构成和性能,掌握一定的机械、电气、仪控方面的知识。
1.3.2.8. 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必须服从遵守国家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2.1本合同总价每供热期为人民币 ¥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含 %税。
2.2. 结算及付款方式:
2.2.1供热期按月度进行结算,月度结算金额=合同总价/6-考核(如有),乙方每月7日前根据结算方法、考核奖(惩)确认单(如有),编制上一月度进度结算书,经乙方确认签字和盖章后,由甲方审核办理付款手续(如乙方不配合结算,因此产生的延期付款责任及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2.3乙方提供月度结算全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及100%往来收据,甲方在收到发票及收据后支付给乙方100%的结算款。
2.2.4若乙方未提供合格的发票或收据,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因此怠于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条 工期
计划工期:2023-2024年度供暖期(每年度10月10日至下年度4月22日)。甲方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做好进厂准备。(如供热期按政府要求延长,产生的延长费用按合同规定的年度总费用 元除以195天乘以延长天数)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有权按照1.1条款中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4.1.2.甲方在安排工作时应确保工作现场及其设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要求;
4.1.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有权对乙方的作业人数及作业能力进行监督;
4.1.4.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的有关管理标准对乙方在施工组织、运维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
4.1.5.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因乙方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以及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
4.1.6.凡属于本合同的范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到设备维护质量及机组的安全运行(如输渣系统不能启动、输灰系统堵塞等)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甲方有权另行委托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且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4.1.7.工作中如需与其他专业、部门、单位进行协调时,由甲方负责联系与协调。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乙方负责所承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承包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4.2.2. 乙方须设有兼职安全员,经常对人员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考核,消除事故隐患,以确保不发生人身、作业设备事故,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因乙方没有执行安全及技术规程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后,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3.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自己人员受到伤害或者乙方人员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造成设备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4. 乙方负责其工作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工作,确保工作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4.2.5. 乙方应执行甲方相关的生产管理标准,在技术管理上接受甲方的指导;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服从甲方的生产指挥管理;
4.2.6. 建立、健全维护班组相关台帐。包括:安全台帐、培训台帐、工器具台帐、考核台账等,并按甲方要求规范填写定期工作记录;
4.2.7.针对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技术措施和事故预案,经甲方审核后实施;
4.2.8.参加设备调试和质量验收等质量管理工作,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2.9.配合所辖设备与系统调试、分部试运及整套设备启动相关工作;
4.2.10.承担合同范围内环境保护责任。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的赔款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11.在承包区域内配合第三方进行甲方指定的工作;
4.2.12.管理生产现场的设备及备件工具等,因乙方原因造成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4.2.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提交电厂审核、备案,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4.2.14.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备工作需要的工器具及劳保用品;
4.2.15.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各级人员岗位职责、承包方职责、安全管理规定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报甲方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如果甲方没有完成应负的协议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工作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全部责任;
5.2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协议责任、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等,甲方将按合同约定的考核项对乙方进行考核;
5.3如果由于乙方责任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5.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义务,视为乙方存在重大过失,乙方将独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5考核标准:
5.5.1.锅炉灰渣系统考核标准(本合同内考核项目违约金额均从乙方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5.5.1.1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发生考核时,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违约金额200元/次;
5.5.1.2 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对口管理部门的生产指挥,违约金额500元/次;严重者责令辞退;
5.5.1.3 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违约金额200元/次,严重者责令辞退;
5.5.1.4 乙方负责人员缺席或未准时参加甲方要求参加的生产调度会、专业会、事故调查会,违约金额100元/次;
5.5.1.5在责任范围内,不按时执行甲方安排的文明生产工作,违约金额500元/次;
5.5.1.6 乙方不按要求报送甲方要求的各类计划记录报表等,违约金额100元/次;
5.5.1.7 乙方有关负责人不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违约金额1000元/次;
5.5.1.8在工作时间发生迟到、早退、酒后上岗、睡觉或者有休息的状态表现等违章行为,违约金额200元/人;
5.5.1.9乙方因自备工器具或消耗性材料的准备不足导致输渣输灰系统不能正常投入,机组被迫减负荷,违约金额10000元/次;
5.5.1.10 甲方发生应急事件,乙方不配合甲方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不限于合同范围),视情节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5.5.1.11 借用甲方专用工器具损坏的,乙方能修复的违约金200元/项,损坏严重的按100%的购买价赔偿;
5.5.1.12对各项工作不到位造成系统不安全,除按合同规定进行返工外,每发生一次,视情节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
5.5.1.13乙方运行人员操作不当或检查不到位导致的设备系统降低出力(单台冷渣机运行、仓泵堵塞不能恢复)被迫降低负荷事故,违约金额10000元;
5.5.1.14由于乙方运行人员巡检不到位,缺陷、隐患发现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违约金额500元,并负责赔偿设备经济损失。
5.5.2.文明生产考核标准
5.5.2.1 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工作,对因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检查不合格责令乙方重新清扫,每发生一次,违约金500元;
5.5.2.2 工作中不按工艺要求,造成二次污染及堵塞排水设施者(向排水设施内清倒垃圾者,无论是否造成堵塞),违约金500元/次;
5.5.2.3乙方人员的工作服着装标示不统一的,违约金200元/人;
5.5.2.4 办公及生产场所实现办公用品及生产工具等定置摆放管理,出现杂乱无章每处/次按200元违约金考核;
5.5.2.5班组建设严格按照甲方班组建设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甲方班组建设管理制度每次违约金200元;
5.5.2.6 管辖区域不及时进行清理、或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垃圾的,违约金200/次;
5.5.2.7 对管辖设备不坚持进行的文明生产保洁,设备卫生不合格,违约金200元/台/天;
5.5.2.8 在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涂乱画等,违约金200元/处;
5.5.2.9 管辖区域内下水道、水沟等堵塞而无人管理,违约金200元/处;
5.5.2.10 清扫时造成其他设备的二次污染,负责把被污染的设备清扫干净,不清扫或清扫不干净,违约金500元;
5.5.2.11 清扫作业未做到“三无”、“三齐”、“三不乱”、“工完料尽场地清”,违约金200元/处;
5.5.2.12 乙方管辖区域水龙头使用后不关或漏水不更换开关、无人管理,违约金100元/处;
5.5.2.13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场所乱扔垃圾、制造环境污染、噪音等不文明行为,违约金100元/处;
5.5.2.14 乙方工作人员破坏的公共设施,或破坏花草树木,违约金200元/处,并负责修复还原;
5.5.2.15 乙方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内吸烟;违约金200元/人/次;
5.5.2.16 乙方不执行对生产现场或生活区域整改通知单,或不按期整改的,违约金500元;
5.5.2.17 灰渣系统内落灰渣如无特殊理由必须本班清理完成,否则视情节违约金200元/处;
5.5.2.18 运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工作未按照规定执行违约金500元/项,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能修复的并处违约金1000元/项,损坏严重的按100%的购买价赔偿并处违约金1000元/项。
5.5.3.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考核细则
5.5.3.1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杜绝习惯性违章。
5.5.3.2对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未制定措施或执行不力每次违约金500元。
5.5.3.3设备责任落实到位,做到责任落实、职责明确。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每发现一次违约金1000元。
5.5.3.4人员管理实行刷脸签到制,未刷脸签到人员视为缺勤,按所报综合单价的1倍/人•天考核,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所报综合单价的1倍/人•天)权利。甲方不定期根据现场工作情况核对人员数量,人员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数量,按考核标准考核。所发生考核在每月结算中落实。
5.5.3.5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指令,即使其它专业的工作也有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对工作扯皮、不积极执行指令的,每次违约金2000元;无故未完成运行维护计划的,每项工作违约金500元。
5.5.3.6乙方责任人每日按巡检要求的时间和内容进行检查设备并记录,及时向甲方主管汇报巡视中发现的设备隐患和缺陷。不及时巡检,每发现一次违约金2000元;弄虚作假,每处违约金500元;不及时汇报设备隐患,每次违约金2000元。
5.5.3.7转动和需润滑的设备按制度和说明书加油\脂,不及时加油脂一次违约金2000元,以记录或抽查为准。
5.5.3.8各种巡视记录、运行记录准确齐全。设备缺陷记录不准确、不齐全,检查或抽查时每项违约金200元;做假记录每次违约金200元。
5.5.3.9各项运行工作要认真执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运行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运行过程中不按规程和规定执行的,每次违约金2000元。
5.5.3.10运行现场做到整齐、规范、现场清洁。达不到要求的每处违约金200元。
5.5.3.11条件许可情况下,不及时消除设备渗漏每发现一处违约金200元。
5.5.3.12设备结构、方式的改变,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并备案。设备结构、方式的改变未经甲方负责人同意,擅自改变者违约金5000元。
5.5.3.13因运行工作造成标志牌损坏、丢失,违约金100元/个,并负责安装临时标志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5.4安全工作考核标准:
5.5.4.1不按照“两票三制”、“三讲一落实”要求进行工作, 违约金200元/次;
5.5.4.2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程、安全通报和安全管理文件,或组织涣散、学习弄虚作假,违约金200元/次;
5.5.4.3乙方工作人员未经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上岗,违约金500元/人;
5.5.4.4乙方工作人员不了解现场危险品源(如易燃气体库、油库、压力容器、化学药品、高压电区域等),行为违反有关风险管理规定,违约金 200元/次;
5.5.4.5乙方不落实甲方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安全预防性演习、安全整改通知,违约金1000元/项;
5.5.4.6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安全性评价、安全大检查工作,违约金1000元/次;
5.5.4.7乙方兼职安全员不实际履行职责,不参加甲方要求的安全会议、安全工作汇报等,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调度,违约金200元/次,严重者责令撤换;
5.5.4.8发生设备系统的重大及以上设备安全责任事故,按事故调查的定性责任考核,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
5.5.4.9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特大、重大伤亡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的处罚结果。甲方可终止合同;
5.5.4.10乙方发生轻伤事故,乙方违约金5万元/次;
5.5.4.11乙方发生重伤事故,乙方违约金10万元/次;
5.5.4.12乙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不含重伤事故),视事故的等级情况违约金上限金额为乙方合同款总价的20%/次。
5.5.4.13发生未遂事故(按甲方未遂事故标准), 违约金1000元/次;
5.5.4.14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事实真相, 违约金1000元/次(事故责任另计)。
5.5.4.15三个月内发生同样性质的人身轻伤或一般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对应上述款项违约金加倍;
5.5.4.16乙方工作人员习惯性违章,违约金200元/次,1个月内累计3起以上违约金双倍;
5.5.4.17不正确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导致现场电源插座损坏,责令修复并上交违约金200元/个;
5.5.4.18不发放或发放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违约金500元/人;
5.5.5未尽事宜,遵照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运行规程》、《电力安全规程》、《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外包工程管理考核细则》等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服务作业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保护服务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甲方单位名称(发包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承包单位):
联系电话:
服务项目:哈投热电厂2023-2024年度供热期灰渣系统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见合同
服务方式:见合同
服务地点:见合同
服务时间:冬季供热期,自接到甲方入厂通知后进入现场时间开始。
协议内容: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定期参加甲方生产早会及安全工作会议。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
5、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生产负责。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运行生产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运行生产安全措施,在开始运行生产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运行生产过程中甲方实行厂级、部门、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并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及相关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与甲方相关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运行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安全培训并进行厂级安全考试。
7、乙方在生产运行中发生的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生产运行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进行整顿,因整顿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因乙方原因发生运行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承包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易燃、易爆未采取可靠的防灭火措施。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运行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生产要求的。
(6)三措两案存在严重问题。
(7)运行现场存在严重违章行为。
(8)运行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9)运行现场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10)作业面无监护人监护或监护手段、措施未落实。
(11)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反措重点要求。
(12)整顿条件不限于以上所述,运行现场存在其它严重威胁生产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均可按程序进行整顿。
三、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本项目承包单位,对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操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体检及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进厂工作,须指定项目经理,便于工作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工作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指派人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工作活动,工作前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工作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工作。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工作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准入证,施工人员进厂必须佩带准入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准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工作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应在工作范围工作人员应在生产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成产区域,不得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围进行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乙方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3、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599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4、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5、在工作期间,乙方应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16、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因人员违反安全工作相关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件,其善后处理,包括治疗、赔偿、修复等一系列后续处理以及接受地方政府调查等由乙方独立承担。
四、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运行工作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运行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乙方在作业中,如果违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无须乙方签字同意,甲方安监人员按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相关标准进行处罚,对超出保证金部分从服务费中扣除。乙方对安全文明处罚不得有推诿、搪塞、讲情、讲价等现象,如发生上诉现象按照罚款金额5倍处罚。
6、发生一类障碍列入黑名单,三年不得进入现场。
7、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进入现场。
8、承包工程项目单位作业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罚,对严重违章,不听从监管的队伍和人员,安全监察部门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直至逐出现场。
六、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申诉。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5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发生安全违约事件,甲方将同最后一期月度价款一同支付。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每供热期签订一次,有效期为供热期自到厂之日起195日历天。(如供热期按政府要求延长,产生的延长费用按合同规定的年度总费用 元除以195天乘以延长天数)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作为承发包合同的附件,在合同签订时一并签订。
(六)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七)以下要求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乙方提供资料:
1、承包项目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服务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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